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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项目遴选公告

时间:2023-12-23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1.按照相关标准法规、政策文件,对北京市卫中医管理局归口18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督查。

  2.编制安全生产督查报告和中医药归口管理机构年度安全生产隐患台账。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申请牵头人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八)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32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光盘或U盘1份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13521269362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zyj.beijing.gov.cn/sy/tzgg/202312/t20231222_3508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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