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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将香河市中医医院纳入三级中医医院管理的公示

时间:2023-12-23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3年12月组织专家组对香河市中医医院开展了三级中医医院现场评估。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拟同意将香河县中医医院纳入三级中医医院管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至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邮编050051。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tzgg/40034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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