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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时间:2023-12-27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12月25日,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受国务院委托对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介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实施,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部法律在实践中暴露出内容不够完备、不适应发展变化等问题,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暴露出口岸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修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为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了解,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7年施行,分别于2007年、2009年、2018年作了部分修改。2023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草案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坚持党对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常态制度;三是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口岸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强化国境卫生检疫保障措施;五是完善有关法律责任。

  此外,草案规定:国家依法强化边境管控措施,严密防范非法入境行为导致的传染病输入风险;边境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建立巡防巡查机制、严格进出边境地区交通管控和人员管理等措施,阻断非法入境渠道。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050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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