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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3年第45号)

时间:2024-01-03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玉溪泽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昆明银翔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国药准字S20220011)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国药准字S20220012)

  浙江省

  至2025年12月31日(同委托配送协议日期)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3年第41期)]已公告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2/29/art_1228989285_58935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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