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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4年第3号)

时间:2024-01-17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现已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18)

   2.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54)

   浙江省

   至2025年12月31日(同委托配送协议日期)

   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2023年第17号))已公告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1/10/art_1228989285_58935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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