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4年第13号)

时间:2024-01-22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国药准字S20190047)

  浙江省

  至2025年12月31日

  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国药准字S20110021)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01期)]。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1/17/art_1228989285_589352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