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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4年第11号)

时间:2024-01-22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昆明盛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集冷云(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钥途冷运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极地运输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60007)

  浙江省

  至2025年12月01日(同注册证有效期)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药准字S20150016)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150002)

  至2025年12月01日(同注册证有效期)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

  (国药准字S20217023)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储存配送信息公告(2023年第46期)]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1/17/art_1228989285_58935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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