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焦点事件

2023年“湘医保”十大新闻

时间:2024-01-22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1.全省落地执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措施

      1月1日起,全省15个统筹区全面落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统一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5月6日起,各市州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职工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6月1日起,调整优化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政策。1月1日至12月31日,2209.29万人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报销,统筹基金支付27.93亿元;940.37万人次在定点零售药店享受报销,统筹基金支付15亿元;统筹基金合计支付42.93亿元。

      2.曝光4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每季度(1月5日、4月4日、7月13日、10月7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共计33个。根据违法违规主体类型区分,定点医疗机构21个、自然人及团伙9个、定点零售药店3个。

      3.调整优化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医疗保障措施

      1月8日,出台《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执行至3月31日。《通知》明确,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4.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

      经过专项治理,4月20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常规单颗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含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植入、麻醉、3D建模等医疗服务费用,不含耗材)调控到4300元以内,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中选产品价格降至平均900余元(最高价1855元,最低价620元),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平均挂网价格降至300余元(最高价656元,最低价168元)。三项价格均大幅下降,单颗常规牙种植总费用降至7000元以下。

      5.株洲率先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不再需要生育登记材料

      7月12日,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不再需要生育登记证明材料。

      6.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实现全覆盖

      7月18日,全省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工作推进会在益阳召开。截至12月31日,全省纳入医保定点且有医保结算记录的村卫生室达到2.8万余家,基本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门诊统筹就诊1028.06万人次,结算医药总费用5.46亿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41亿元,实际报销比例62%。

      7.重点民生实事医保项目实现四个100%

      2023年省政府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为“推行异地就医结算与基层医保代办服务”。全省医保系统将其细化为三项任务、四项指标:每个县市区实现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每个统筹区实现全部43个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经办服务事项直办或帮代办全覆盖。6月底,三项任务、四项指标提前半年实现四个100%。8月28日,省打好重点民生实事保障仗工作专班验收通过。9月15日,重点民生实事医保项目工作总结会在张家界召开。

      8.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

      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共计结算集采药品货款24976.5503万元,顺利完成首批次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

      9.省本级和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记账户”

      11月起,省本级和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管理模式优化为“记账户”管理模式。至此,“记账户”管理模式覆盖全省。“记账户”管理模式下,每月划入金额不变,计息和支取管理不变,实现当月即到账、手机可查询、异地能使用、跨域可转移、大病保险可代扣等更多便捷高效服务。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区定点医药机构、跨省和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由“记账户”资金支付,实行直接结算。

      10.首届湘赣边区域医保合作交流推进大会在浏阳召开

      12月14日至15日,首届湘赣边区域医保合作交流推进大会在浏阳召开。湘赣两省10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江西省宜春市、萍乡市、吉安市、九江市、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湘赣十地市医疗保障部门合作发展备忘录》,湘赣边区域24个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发表《湘赣边区域医保合作“浏阳共识”》。

      注:以新闻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原文链接:https://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szyw001/202401/t20240116_326262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