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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怎样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时间:2024-01-22 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执行

  “就医地的医保目录,

  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够报销什么,

  由就医地医保目录决定;

  报销多少钱等,

  由参保地政策决定。

  

  参保人异地就医时,

  应遵循“先备案选就医地,

  再持卡/码就医”的流程。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1.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比如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是否能报销,执行【就医地政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2. 参保人怎么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需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前往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急诊就医,以及京津冀参保人区域内就医,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zdzl/ydjy/31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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