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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优化经办服务搭建医保“双拥桥”

时间:2024-02-19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中山市医保局多措并举保障军人医疗保障权益,为中山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持续发力。

  一、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退役军人临时就医零负担。目前退役军人省内异地就医可享受直接联网结算服务,2023年上半年省内异地参保人到中山市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率达89.97%,中山市参保人到省内外市异地就医结算率为89.08%。军人省内临时外出,因急诊抢救就医的,未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中山视同已备案,允许军人按照中山市内同等待遇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为军人减轻垫资压力。

  二、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自动归集,确保退役军人医保关系转移零申请。自2023年7月起,退役军人在省内跨市流动,可不办理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待退役军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中山市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自动为退役军人归集省内外市所有职工医保缴费记录,与中山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自动累计,切实减轻了来中山就业或定居退役军人的业务经办成本,减少后顾之忧。

  三、实现军龄信息共享,确保退役军人享受医保退休待遇零跑腿。市医保局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打通了多部门信息壁垒,全面完成底线民生数据共享工作,通过信息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年长退役军人足不出户,由用人单位统一上门收件,军龄视同医保退休核定一次办完,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了退役军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1月至10月,中山市医保局已为300多名退役军人办理军龄核定,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近百人。

  四、实现医保窗口“军人依法优先”,确保军人办事零等待。中山市医保局全面规范提升医保窗口军人依法优先优待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要求落到实处,为军人军属优先提供医保服务。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36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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