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试点引领 整体推进—— 自治区药监局持续推进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地见效

时间:2024-03-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深入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持续推进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暨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区推进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推进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是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化妆品质量追溯的有力举措,为了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自治区药监局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要求,从三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一是试点引领,积极探索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新举措。确定将石嘴山市、中宁县、中卫市沙坡头区作为我区化妆品经营环节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试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推进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有效举措,为全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年内,实现试点地区90%以上的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品种95%以上建立“一品一登记一档案”。二是强化宣传,不断提升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两个培训”,持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在全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八规范、一承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小经营户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普法上门。同时,鼓励化妆品经营企业加强软硬件改造,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记录追溯。三是巩固成效,有力保障进货查验制度落地见效。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建立台账,精准监管。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强化监管,结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等,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现场指导帮扶,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台账,确保购进的化妆品合法资质和合格证明资料齐全,做到经营的化妆品质量可追溯。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以推进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抓手,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争此项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保障我区群众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nxyjj.nx.gov.cn/jgdt_37954/jgdt_37955/202403/t20240301_44731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