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第一期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经济管理队伍培训工作,提高经济管理能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面向中医药经济管理人员实施新一轮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第一期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4〕3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选拔工作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本区所属公立中医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申报表》(附件2),提供表中所填列事项真实有效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则上区属医院每家推荐名额为1人,市属医院推荐名额为2人。

  二、审核汇总工作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对申报人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签署意见、汇总排序,填写《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

  三、上报工作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于3月7日前将《汇总表》《申报表》及申报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我局规划财务处,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电子邮箱:wangxu@zyj.beijing.gov.cn。

  四、确定推荐人选工作

  我局将根据实际上报情况组织开展筛选,经必要的公开决策程序确定推荐人选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工作

  1.具有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6个月(含)以上工作(含借调)经历的,可作为“省局推荐”优先申报。

  2.已参加“全国中医药行业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旭

  联系电话:55532861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北门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第一期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4〕30号)

  2.《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申报表》

  3.《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考试报名汇总表》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zyj.beijing.gov.cn/sy/tzgg/202402/t20240229_35731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