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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时间】全国人大代表吴相君:县域医共体建设需明确三方权责

时间:2024-03-10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全国人大代表,以岭药业董事长 吴相君

  县域医共体建设需明确三方权责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分级诊疗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医共体建设,自2020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5年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下同)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近些年,经过试点和各地的探索,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县域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联动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共享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统筹协同,建立健全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和县域医共体机构三方权责,实施各方权责清单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加大财政对县域医共体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给予县域医共体在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方面更多自主权,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通道,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促进卫生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发挥医保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的杠杆作用,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充分激发其内生动力。

  二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资源整合,真正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单位要对成员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健全人、财、物等方面统一运营管理体制。健全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开展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依靠县级医院专家的技术优势,将先进管理经验和医疗技术带到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各成员单位收治病种目录和上下转诊病种目录,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探索薪酬分配机制,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增加医疗业务收入中劳务性收入占比,增加绩效分配中可分配额度,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县域医疗平台。加强基层信息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共享。以牵头医疗机构为枢纽,向上与城市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向下辐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种资源共享中心建设, 实现基层检查、县级诊断、结果互认,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进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204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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