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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统一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

时间:2024-03-26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互联网准入及监管权限、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执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相关规定,以有效保障互联网诊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河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

  《实施细则》明确,互联网医院包括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

  《实施细则》要求,互联网医院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质量、患者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本机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诊疗信息管理全流程的安全性、真实性、连续性、完整性、稳定性、时效性、溯源性。《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加强互联网诊疗医务人员资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平台数据可追溯、做好患者隐私保护及病历相关资料留存等作出详细规定,对互联网诊疗过程中的患者义务、知情同意、诊疗信息保存、不良事件上报、分级诊疗、服务收费、诊疗资源共享和行风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实施细则》附录部分还从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资质、规章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明确了河北省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sjdt/40238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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