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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2024-03-25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与2010年印发的试行版办法相比,队伍类别在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的基础上增加了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中医应急医疗类。《办法》还新增国家卫生应急队员誓言。

  《办法》明确,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人员构成。队伍成员来自医疗卫生等机构,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应急时承担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办法》提出,队伍应加强装备建设和各项应急预案、标准操作指南制定,队伍功能应满足相应最低标准。其中,紧急医学救援类,每天能开展20台损伤控制手术,每天能接诊200名急诊和门诊患者,开设20张留观病床,重点加强创伤处理能力;实现14天自我保障。

  《办法》明确,原则上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具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完善的卫生应急队伍体系。紧急医学救援类、重大疫情医疗应急类、中医应急医疗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承建单位须为三级甲等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单位优先。承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妨碍队员参加卫生应急工作。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238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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