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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查分局坚持“安全环保”三原则做好特殊药品销毁工作

时间:2024-04-01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检查分局(以下简称吉林检查分局)和吉林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特药监督销毁工作,对吉林市特殊药品供应企业申请销毁的一批过期特殊管理药品进行集中监督销毁。

  吉林检查分局坚持安全环保“三原则”做好特殊药品销毁工作,即坚持特殊药品监督销毁,防止流弊事件发生的原则;坚持与公安禁毒部门联合监督销毁,深化协作机制原则;坚持绿色环保理念,依法做好特殊药品销毁工作原则。

  销毁现场,执法人员对企业申请销毁的过期精神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信息逐一核对,确认企业申请销毁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与实际一致,同时对销毁过程进行拍照、录像,药监部门、公安部门、企业三方签字备案,保证销毁全程可追溯、销毁过程安全。

  2024年是吉林市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关键之年,吉林检查分局、市公安局充分履行“吉林市特殊管理药品执法查办案件协作框架协议”成员单位责任,在组织全市经营企业全面抓好特殊药品经营的同时,切实做好为企服务,依企业申请及时监督销毁过期特殊药品,消除了过期特殊药品储存风险隐患,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失。(赵晓枫)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dqdt/jl/202403/t20240330_8888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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