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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启动

时间:2024-04-03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近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助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通知》指出,普惠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在发挥引导作用。项目主要聚焦3个目标:围绕方便可及,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围绕价格可承受,降低托育服务费用,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围绕质量有保障,提升托育安全水平,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

  《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正负面清单。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盘活利用现有场地、给予激励性奖补、培训从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等。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向家庭和个人直接发放育儿补贴;向托育机构直接发放托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偿还托育机构举办人或单位相关债务;人员劳务、工资、福利、津补贴等费用发放;涉及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通知》强调,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申报地市作为项目主体,负责编制本地市项目实施方案。省级申报文件应于2024年4月12日前,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行文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中央财政补助1亿元(其中10%的资金作为绩效奖补资金)。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各省份申报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优先支持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程度高、群众需求大、工作基础扎实、资金筹集充足合理的地市实施项目。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40254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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