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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江安县医保局强化监管举措 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基金使用专项检查

时间:2024-04-12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为切实保障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基金的安全与规范使用,江安县医疗保障局紧抓三个核心环节,全面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基金使用监管联合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一、精细数据分析,锁定检查重点。提前部署,要求各涉及机构提供销售系统数据、药品器械进销存数据等关键信息。通过对销售、结算、库存数据的深入分析比对,精准识别异常数据,从而锁定违规线索。同时,结合日常审核中的疑点数据与省局下发的问题线索,将一次性报销门诊统筹异常的个人和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经过详细核对,最终锁定了22家机构作为重点核查对象,为后续现场核查明确了具体内容和方向。

  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组织所有涉及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现场培训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和标准。各机构认真对照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同时,结合自查自纠与现场检查的结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各机构再次深入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覆盖全县已开通职工门诊统筹的零售药店和诊所共171家,覆盖率达100%,自查出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119家,涉及违规金额5.58万元。

  三、严格稽核检查,严惩违规行为。采取网络、实地、书面和问询等多种稽核方式,对涉及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实物、核对处方、检查相关数据等手段,核实是否存在违规集中刷卡、处方不规范、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共处理医药机构171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3家,协议处理128家,追回违规费用21万元,收取违约金12.75万元,并对两家违规严重的零售药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有效规范了江安县定点医药机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基金的使用行为,医药机构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江安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基金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

   


原文链接: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20300/2024/4/11/faf2a98e95e340ada81d719c90845d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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