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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中医(民族医)标准化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5-12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中医药发[2023] 89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医药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满足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中医(民族医)标准化项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研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目标,完善中医(民族医)标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尚未制定的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特色诊疗技术、护理技术等领域的标准化研究项目;民族医建议申报基础类标准,如本民族诊疗方式方法、诊断名称、术语定义、疾病证候名称、代码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

  (1)课题研究应紧紧围绕申报方向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充分了解课题相关内容、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的理论,借鉴省内外经验,提出具有吉林省特色的、能够达成全省共识的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质量、特色诊疗技术、护理技术等领域的标准化研究项目予以整理总结,为研制我省地方标准发挥孵化作用。

  (2)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申报单位要求

  (1)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民族医院等均可申报。

  (2)申报的课题应联合两家以上不同级别的县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单位的课题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到课题各项工作中。

  (3)课题负责人应对联合单位的课题组成员做好指导和培训工作。

  3.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立项流程

  (一)初步审查。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完整性、可行性、工作基础、起草团队组成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

  (二)立项审查。我局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以会议或通讯等方式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是否立项的意见,数量20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周期为12个月,从下达《任务书》时间计算。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填写完整、详实。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均为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报送主管单位审批后,由市州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项目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草案,项目草案应明确主要章节及各章节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

  (三)报送时限。材料报送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截止日期2024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泽玉  

  邮寄地址: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电话:0431-81620586 

  邮    箱:zeyu781022@163.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寇晓伟

  联系方式:0431-80782660 

   

  附    件:

  1.关于申报2024年中(民族)医标准化研究项目的通知.doc

  2.《中(民族)医标准化项目草案模版》.wps

  

  3.中医标准化项目汇总表.wps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zwgk/gkwj/202312/t20231221_2936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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