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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械罚〔2023〕88号)

时间:2024-05-22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药监械罚〔2023〕88号

  当事人

  长沙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329503164Q

  法定代表人

  喻惠银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

  2.处罚款100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24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5月10日

  备注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zfxxgknew/c100812/c100826/202405/t20240520_33306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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