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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按病种付费(DIP)实施研讨暨病种目录培训会在上海召开

时间:2024-06-13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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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至15日,第三届全国按病种付费(DIP)改革实施研讨会暨病种目录培训会在上海召开,会议由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国家医保DIP付费技术指导组)指导,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长宁区医疗保障局协办。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医保DIP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应亚珍、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王乐陈出席会议并做专题培训报告。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医保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医疗保障制度高质量发展、提升基金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应亚珍指出,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各地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形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今年是落实国家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实现全覆盖在即,改革到了提质增效关键阶段。下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要突出关注改革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区域总额预算、病种、分值点值、支付率等“四个稳定”为重点推进规范实施,以群众受益为导向,引导卫生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和诊疗行为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加健康可持续,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

    会上,上海市、天津市、安徽省、广东省等13个省、市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管理、大数据运用、按病种付费(DIP)国家目录库完善优化、中医优势病种、基层病种、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医保与医疗机构协商沟通、建立特例单议机制、加强考核监管等方面做交流讨论。

    全国按病种付费(DIP)改革工作较为领先的8个省(直辖市)、10个地市医保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上海各区医保局、医保中心、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同志,有关专业学会、协会、高校专家学者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上海市作为国家DRG/DIP付费改革双试点及综合示范城市,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稳步实施了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改革。目前,已顺利完成国家支付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下一步,上海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持续推进精细治理,加强改革创新,有效发挥支付杠杆对医疗机构激励约束作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引导医疗机构转变理念,为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原文链接:http://ybj.sh.gov.cn/ybdt/20240327/f6c7469ccc36409f89bca6655c7cc6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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