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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湘药监药罚〔2024〕18号)

时间:2024-07-13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药监药罚〔2024〕18号

  当事人

  湖南同仁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34484539XY

  法定代表人

  李平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劣药一清颗粒案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给予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7月8日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立即执行

  备注

  



原文链接:http://mpa.hunan.gov.cn/mpa/xxgk/zfxxgknew/c100812/c100826/202407/t20240711_33353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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