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人物风采

国医大师张镜人:治胃炎十法

时间:2024-07-27 来源:广东省中医药局 作者:佚名 []

  图片

  图片

  ▲张镜人 国医大师(1923.6-2009.6)

  张镜人,首届国医大师,曾任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中医内科专家,张老擅治发热性疾病,对内科杂病及疑难疾患有丰富的辨证论治经验,特别是对临床常见的慢性萎缩性胃炎和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现将张老治疗胃炎经验介绍如下,以飨同仁。张老认为,胃肠的生理核心为升清和降浊,病理变化则有胃气不和、胃气上逆或胃气虚弱导致的纳少、嗳气、呃逆、呕吐,以及脾的运化失健,代谢障碍,积液内停,传导失常导致的浮肿、胀满、泄泻或便秘等。张老推崇吴鞠通“中焦如衡,非平不安”之说,指出脾胃的升降、润燥、寒温等均须平衡协调,强调脾胃强则诸脏强,脾胃弱则诸脏弱,所以无论养生或治病,都应重视脾胃。

  张老在探讨脾阴虚的证治中,认为脾胃的功能为脾气和胃气,脾的生理内涵是脾阴和脾阳,胃的生理内涵是胃阴和胃阳,这是形成脾胃升降机能的物质基础,故调治脾胃,须分阴阳,理脾健胃,应知补脾阳、滋脾阴之理,方能中土安和。辨证方面强调理论与临床、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以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他通过对症状、舌象、胃镜、病检等分析,提出浅表性胃炎和萎缩性胃炎之不同:浅表性胃炎的病理改变主要是胃黏膜充血、水肿、糜烂等,多偏重于肝胃失调,而呈现肝郁气滞和郁热犯胃的证候,应从气滞、热郁论治;萎缩性胃炎的病理改变主要是胃黏膜腺体萎缩,多偏重于脾胃不和,而呈现脾胃气虚和胃络瘀阻的证候,应从气虚、血瘀论治。另外指出消化性溃疡多属寒属实,若久痛不已,寒渐化热,实亦转虚,以致寒热交错,虚实夹杂;慢性泄泻(如慢性结肠炎、肠功能紊乱、肠易激综合征、痉挛性结肠炎等)每多虚实夹杂,寒热交错,多因脾胃失调,脾气虚弱,水谷精微运化失司所致。但辨证当责之肝脾,重在脾虚,毋忘肝实。

  张老根据胃的生理功能及脏腑之间的内在联系,主张治胃当责于肝胆及脾,提出“治胃炎十法”:

  ● 清热和胃法

  适于郁热中阻、胃失和降之证,药用黄芩、连翘、铁树叶、知母、平地木、白花蛇舌草等。

  ● 疏肝和胃法

  适于肝胆失司、侵脾犯胃之证,药用柴胡、白芍、甘草、枳壳、香附、延胡索、九香虫、佛手片、玉蝴蝶等。

  ● 益气养胃法

  适于脾胃气弱、中气不足之证,药用太子参、炒白术、淮山药、香扁豆等。

  ● 养阴益胃法

  适于肝热犯胃、阴液亏损之证,药用南沙参、川石斛、淮山药、白芍、甘草,胃酸缺乏者加乌梅、木瓜、焦山楂等。

  ● 清化瘀热法

  适于肝火犯胃、热伤络脉之证,药用丹参、血竭、赤芍、白花蛇舌草、白英(后两味含硒量高,药理证实能杀伤胃癌上皮样细胞,有阻断肠化、不典型增生、抗肿瘤作用)等。

  ● 调气活血法

  适于肝脾失调、胃络瘀滞之证,药用太子参、白术、柴胡、香附、丹参、赤芍等。

  ● 寒温相配法

  适于寒热交错、气机阻滞之证,药用苏梗、黄芩、平地木、连翘等。

  ● 升降并调法

  适于胃气上逆、脾气不振之证,药用柴胡、黄芩、旋覆花、代赭石等。

  ● 化湿和中法

  适于脾运不健、湿邪内生之证,药用陈佩梗、生熟薏仁、半夏、陈皮等。

  ● 消导悦胃法

  适于脾胃虚弱、饮食积滞之证,药用六神曲、谷芽、麦芽等。临床应据证一法独用或数法合参,圆机活法,屡建奇功。

  张老验方三首:

  ● 安中汤:治疗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等证属肝郁脾虚者,药用柴胡、苏梗、炒神曲各6克,炒黄芩、炒白术、香扁豆、炒白芍、制香附、炙元胡各9克,八月札15克,香谷芽12克,炙甘草3克。

  ● 胃溃疡方:治疗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等证见疼痛、泛酸者,药用炒白术80克,炒白芍、浙贝母、川楝子、食盐各30克,炙甘草6克,制香附20克,炒枳壳、砂仁各15克,凤凰衣9克,共研细末,每次1匙,止痛迅速,屡试屡验。

  图片

  ▲砂仁(春砂仁鲜果)

  ● 慢性结肠炎方:治疗慢性结肠炎等证属肝强脾弱者,药用生白术、杭白芍、防风炭、秦皮、条芩炭、香扁豆、炒楂曲、大腹皮各9克,炙甘草3克,陈皮、广木香、炮姜炭各5克,蚂蚁草(鸡眼草)、徐长卿各15克,香谷芽12克。

  

  郑重申明:

  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和病情不同,本案中的方药和剂量仅适用于本案病人当时的病情。未经中医辨证诊治,不得照搬使用本案中的处方和剂量。广大读者如有需要,应前往正规医院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原文链接:http://szyyj.gd.gov.cn/zyyfw/dyjc/content/post_44598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