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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自治区药监局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4-08-0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为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贯工作,12月28日,自治区药监局举办北疆药监大讲堂第十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局机关各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11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专业律师授课,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修订思路、亮点解读、案例分析四个方面,详细地解读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机构的责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管辖范围、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等内容。

  

  

  培训当中还观摩了网上庭审视频,分析点评了三个药品安全监管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让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庭审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行政复议既是申请人的维权利器,也是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我们作为药品监管人员有义务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开展本次培训,药监行政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加了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了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rdzt/bjyjpx/202312/t20231229_2434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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