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天地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三步走”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

时间:2024-08-07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长效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亳州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引导群众合理处置过期药品。

  夯实基础,完善回收流程。为方便群众查询回收点位置,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自行研发的“亳州药房”小程序上,对259家过期药回收定点药房进行标注。连锁门店定期将回收的过期药品交药店总部,再由药店总部在县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下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从定点投放、定期交接到集中销毁,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严防过期药品回流,有效消除过期药品流弊的安全隐患。

  适当补贴,提高回收实效。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并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厂家等基本信息,由回收点依据回收过期药品数量发放一定的代金券,可以在回收点门店内购买药品时抵扣现金使用,从而提高群众参与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促进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走深走实。

  加强宣传,营造回收氛围。充分发挥回收点安全用药宣传作用,积极倡导和传播合理用药,引导群众按需购药,避免过度囤药、减少药品浪费,及时将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开展过期药品知识科普,宣传药品过期处置知识,养成定期清理家庭药箱的生活习惯,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定期清理回收的安全共识和行为自觉。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4376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