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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时间:2024-08-13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作者:佚名 []

  2024年6月28日,安庆市医保局、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安庆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方案》,自2024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中医疗法治疗患者。

  明确试行病种范围和支付比例。首批确定“锁骨骨折”等6个试行病种,纳入DIP付费范围,付费标准参照对应DIP付费病种分值点数60%比例计算,体现中医“简便验廉”优势。参保人员按有关医疗保障政策规定享受报销待遇,不受付费政策影响。

  明确医疗机构资质和试行时间。安庆市已纳入DIP实际付费、具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资质,且开设有相应住院病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纳入结算范围。方案实施后入院的病例按规定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明确收治规范和退出路径。组织医疗专家制定临床路径、收治标准和疗效标准,对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患者,达到与西医同等疗效标准后出院的,可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收治医疗机构为患者做好相应延伸治疗,不再另行收费。如果保守治疗失败或治疗未完成转他院治疗,退出按疗效付费,按照DIP或原付费方式结算。

  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按病种分值付费模式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通过充分发挥中医药的诊疗特色、技术价值与价格优势,推动实现参保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保基金多方共赢,助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传承创新发展。


原文链接:https://ybj.ah.gov.cn/xwzx/sxdt/149553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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