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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建立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

时间:2024-08-16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近日,宿松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宿松县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压实责任,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建立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重大药品安全事项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全面压实药品安全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提能增效,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快推进基层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将药品监管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药品安全“四员”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药品“四员”的作用,全方位加强药品安全基层治理。

  督查督办,优化保障促进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考评,将药品安全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目标绩效考评,加大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力度。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落实药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督查,强化药品安全责任落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力发生问题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问责。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449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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