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药资讯

市医保局推行“违规记分+实名认证”打造医师药师管理新模式

时间:2024-08-30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医保服务医师(药师)诊疗服务行为,营造依法合规、平稳有序的就医环境,市医保局建立医师药师积分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管理,进一步筑牢扎紧基金安全“防火墙”。

  一是实行积分管理。为督促医保服务医师(药师)严格遵守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协议约定,市医保局以协议年度为周期,明确每名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初始积分为12分,协议年度末予以清零,并在新的协议年度重新计算。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据协议及政策规定扣减相应分数,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中止医保服务直至终止医保服务等措施,明确医保服务行为“红线”,切实增强医师药师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督促规范诊疗。

  二是推行实名认证。建立接诊信息实名上传制度,通过“津医保”APP医生端,要求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在上传本市和异地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疾病联网结算信息前,需进行“刷脸+定位”双重认证,确保接诊信息的真实准确。认证有效时长为6小时,在此期间可随时结束本次认证,6小时后自动终止。这一举措不仅简化了传统的手工填写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实现了接诊信息的实时上传和全程可追溯,使基金监管更加透明、高效。目前,通过政策培训、宣传引导,已分级分类逐步在定点医药机构推动实施。

  三是强化协议约束。关于积分管理相关扣减分数及处理标准,按照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签订的协议文本执行,并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关于实名认证工作纳入年度协议考核,对于未按要求落实医师药师接诊信息实名上传工作的医药机构,将在年度协议考核中予以扣减分数。通过协议管理的强力约束,推动积分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制度有效落地实施,为医保协议管理提供了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抓手,有效遏制虚假诊疗、冒用医师工作站等违规行为发生,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管理,严格依法开展医保服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原文链接:https://ylbz.tj.gov.cn/xwzx/gqybdt021/202408/t20240827_67081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