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药资讯

2024年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组飞行检查启动会在鞍山召开

时间:2024-08-31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8月23日上午,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组飞行检查启动会在鞍山市召开。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组,鞍山市医疗保障局有关领导,鞍山市部分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有关负责人,部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方共同的政治责任,是推动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会议要求,飞行检查组和被检地区要充分认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今年飞行检查的特点,强化使命担当,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机制方法,各负其责,依法依规完成飞行检查任务。飞行检查组要坚持敢于较真碰硬、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公平公正地对各类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进行监督检查,被检地要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要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会上,飞行检查组对此次飞行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被检地鞍山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和定点医药机构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指定3家医院作为被检医疗机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2家药店为被检零售药店。

  

  

  会后,沈海林同志前往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和立山区友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研,详细了解鞍山市医保经办综合窗口服务、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等工作情况。


原文链接:https://ybj.ln.gov.cn/ybj/zxzx/gzdt/2024082710594918874/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