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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全面推进药品监管全过程实时普法工作

时间:2024-09-06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安徽省药监局在药品监管全过程中创新开展实时普法活动,促进普法与药品监管双向互动、深度融合,让普法更精准,让监管更有温度,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明确普法环节,融入药品监管“全过程”。印发《关于在药品监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药品监管全过程中的普法行为。明确规定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抽查检验、执法办案等药品监管执法过程中要融入普法环节,促进普法与监管一体推进。实现药品监管全过程普法具体化,规定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抽查检验、执法办案过程中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的普法要求,为开展实时普法提供精准化路径。

  二是规范普法内容,形成普法宣传“指南书”。确立以行政相对人的需求为普法方向,实现普法内容与行政相对人关注的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同步。确定药品监管全过程普法的重点内容,审评审批强化办事指南的一张“明白纸”作用,特别是对“入门”的经营者要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现场检查强调要结合安徽省药监局印发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突出对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针对性普法宣传;抽查检验重点要向企业普及开展抽查检验的法定要求,告知企业申请复验的条件、程序,指导企业合法行使复验权利;执法办案要坚持说理式执法,落实案件回访制度,了解违法行为是否整改到位。

  三是压实普法责任,打造药品普法“加速度”。压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提高普法的质效。强化药品监管人员成为“普法者”的责任,促使药品监管人员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将手中“所执之法”转化为口中“所普之法”,确保开展实时普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强化药品监管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的责任,提出药品监管人员要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做到既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体现药品监管的关心关怀。强化药品监管人员开展实时普法的“即时”责任,要求监管人员要尽可能在“第一现场”就行政相对人遇到的、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普法,保证普法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2474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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