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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一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07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一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委第九巡视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巡视,是对局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及市委要求,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落地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2023年12月29日,市委巡视九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第九巡视组印发关于巡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整改要求,专题部署整改工作。2024年2月7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4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直面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以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引领巡视整改,努力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第一组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出席市委巡视九组对市医保局党组巡视意见反馈会议,审定《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措施台账,集中整改以来坚持亲自抓、常态促、每月审阅阶段性情况报告,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多次主持研究整改工作,细化制定186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三)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导。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1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市委巡视和选人用人、机构编制、意识形态专项整改,坚持台账管理、定期报告、跟踪督办、资料归档等工作机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派出4个检查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工作提示、专门督导、专题调研等形式,全程有力监督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支持信访、纪检部门对巡视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调查核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医保改革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抓常与抓长相结合,完善各类制度政策41项,形成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工作质量的持久动力。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重点问题1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基本完成3个;具体问题3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1个,基本完成2个,长期整改1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已落实5条。整改期间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4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9个,基本完成1个;明确“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3个。共制定整改措施186条,均已完成。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局党组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医保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能作用,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

  1.关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融会贯通、带着责任深学细悟笃行,助推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针对“落实党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先后4次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专题辅导讲座,深入研讨交流,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热潮。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主课”制度,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抓好“第一议题”学习的指导督促,推动知行合一。三是锚定“三新、三量”“十项行动”,召开2024年全市医保工作会议,编制2024年度“五级台账”,每月对十项行动、市政府重点工作、民心工程等工作涉及医保事项开展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四是顺利承接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召开全市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动员部署会议和在校学生参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政策宣传活动。五是健全完善参保扩面信息系统,持续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丰富拓展参保数据查询功能。六是全面落实参保不受户籍限制政策,制定相关参保政策,开展儿童参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民参保。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第一议题’制度还不够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议题”学习工作的通知,及时收集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台账,提高“第一议题”规范化、实效化水平。

  (2)针对“助推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有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化拓展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具体工作举措,主动担当牵头起草并联合北京、河北医保部门印发《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措施》《2024年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工作要点》,促进三地医保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推动协同发展走深走实。二是推动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开放吻合器、电生理类、超声刀头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骨科创伤类、弹簧圈类等医药产品带量联动集采结果落地,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改革红利。持续提升京津冀“3+N”医药产品集采规模和量级,年初以来,依托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弹簧圈类医药产品集采,启动血液透析类、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肾功与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动脉瘤夹类、留置针类、疝修补类、硬脑(脊)膜补片类、止血材料类等9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进一步扩面提质,减轻群众负担。三是协同河北省医保部门研究推进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职工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扩围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上线药品供应保障数据分析等功能,推动提质增效。通过在药品网上采购系统中增加药品供应管理功能,将定点医药机构对配送企业逾期未响应、未完全响应以及拒绝配送的药品提出的供应问题,责成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依托系统进行回应。对经核实确实存在供应问题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3)针对“服务‘中医药强市战略’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市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执行之日起,组织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拟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我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极大提高了参保群众的用药保障水平。二是印发《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经导管主动脉瓣植入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按照国家立项指南新增灸法、拔罐项目各1项、推拿项目2项。组织市中医质控中心等3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基本完成对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推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中药品种集中采购力度不大”,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药饮片带量联动已开展企业注册账号及确认天津市供应产品、拟中选信息公示、医院填报历史量等工作。二是2024年3月14日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集采品种达到200个,2024年4月3日起开展协议签订工作。三是制定《关于执行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明确集中带量采购配套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结果8月12日起在我市执行。

  2.关于“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局党组敢于正视问题,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找准原因症结,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理顺医保系统工作机制,不断释放医保改革红利。

  (1)针对“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破解‘看病贵’缺少有效招法”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扎实推进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最大化集采成果的应用。顺利完成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中成药联盟、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医药产品集采结果落地执行工作;完成京津冀“3+N”联盟194种药品和电生理、超声刀头、弹簧圈等8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按约定采购量计算,每年可节约采购费用超20亿元。二是统筹开展京津冀“3+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先后完成1批次耗材、2批次药品带量采购和1批次接续采购工作,启动血液透析类、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肾功与心肌酶类检测试剂、动脉瘤夹类、留置针类、疝修补类、硬脑(脊)膜补片类、止血材料类等9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积极参加江西、浙江等省份牵头组织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断扩大集采覆盖面,引入更多价格适宜、质量更高的医药产品。三是完成3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12批省际联盟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库比对、映射,形成我市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并确定最高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关于公布我市药物洗脱支架、人工关节等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有关工作通知》,6月26日在我市正式执行。目录覆盖5个一级分类、46个二级分类、203个三级分类。按照“通用名+材质特征”实行准入管理后,符合目录内的所有企业和规格型号的产品同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支付管理政策公平公正。四是坚持有升有降,科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完成2批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降低清创(缝合)术等15项价格偏高的医疗服务项目,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支持精神心理卫生、传染、妇幼儿科等薄弱学科,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发展,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19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157项传染类手术、489项儿科类手术加收政策。调低项目价格侧重在检查、检验类等仪器、耗材、试剂占比高的项目,调高项目价格侧重在手术、治疗、中医等技术劳务占比高的项目,同步配套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合理体现了医疗技术劳务价值,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还不够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规范调整普通门诊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4月11日在我市正式执行。

  (2)针对“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责任有短板”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建立集采产品抽检结果反馈和相关违法处罚信息共享机制不到位”问题专题推动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医保与药监等部门关于药品集采信息等信息共享工作;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集采执行中,将集采中选企业信息,同步向药监部门通报,助力药品监管部门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广泛收集医疗机构、企业反映的质量和供应相关问题,及时向药监等相关部门反馈;根据药监部门公布的不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信息,及时取消企业中选资格或挂网资格,保障我市平台挂网产品均符合药监部门管理要求;加强医保行政处罚基金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涉及违法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等信息,卫生健康、药监等各部门可以通过相关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实现了医保行政处罚信息共享。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系统内部协同监管制度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异地就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研究起草长期护理保险专项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医保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工作,健全了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夯实了基金监管的制度基础。三是持续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制定印发相关工作规则,加强委托经办机构管理,压实委托经办机构维护长护险基金安全责任,加强协议管理,规范长护险护理服务。四是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6月底,新增智能审核规则22类、动态调整63批次、停用5类,截至目前已上线智能审核规则132类,共计3万余条,加强源头管控治理。针对超医保限定用药,与2023版国家药品目录对接后,目前我市药品目录中有444个限制使用范围。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开展医保政策培训,提升医保服务医师药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及遵守医保政策的规范性和自觉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异地就医监管尚未建立专项监管制度”,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异地就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创新建立更加健全的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制度,维护异地就医稳定秩序和医保基金安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协议检查手段方法单一”,进行了以下整改。为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开通医保运行数据查询权限,并组织专题培训,将数据分析结果运用于检查工作中,丰富协议检查手段。

  (3)针对“发挥信息化支撑保障、医保数字化治理作用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平稳完成“统模式”改革税务、人社、医保部门信息系统切换,系统运行稳定、数据传递及时、权益记录准确、社会反响平稳。二是全力推动平台二期硬件建设,二期硬件建设在全面完成扩容升级的基础上持续针对安全防护、密码应用、容灾双活进行优化;异地灾备中心硬件建设及软件部署已经完成,数据备份工作已启动,6月底完成全量数备份。三是安全防护、密码应用、容灾双活进行优化。主要业务能力提升项目、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数字档案服务项目共14个子系统中1个已开展试运行、1个已进入上线阶段、2个正在联调测试,8个子系统处于开发测试阶段,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子系统、数字档案服务项目正在进行深化设计。四是持续加大“医保码”“电子处方”“电子结算凭证”“医保移动支付”“信用支付”推广力度,召开2024年医保便民服务电子生态场景建设推动会。截至6月底,全市“医保码”激活率达96.3%、应用率超过30%。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医保信息化创新力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成试点申请和手持设备软件的二次开发、无线网卡接入、上传数据加标识等功能;在滨海新区三槐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茶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上线试运行。二是开辟异地就医线上支付结算通道,异地参保患者可依托津医保app实现挂号缴费功能。

  (4)针对“理顺医保系统工作机制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根据国家要求下发《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制发2024版《天津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业务规范和流程》,明确城乡医保中心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会同城乡医保中心梳理经办服务事项,针对实际问题开展面向城乡医保中心的经办业务培训;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全时专人政策解读、问题解答、确保工作对接顺畅;根据政策调整,同步为城乡医保中心下发政策海报、折页等宣传制品,确保政策及时传达、响应。二是加强对各区医保局开展医保监管工作的统筹部署,4月11日至13日针对性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参加第一期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和2024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培训班,提升全市医保部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能力。三是紧抓预算执行,定期汇总分析各单位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慢、预计全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单位和项目进行约谈,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2023年北辰区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年预算执行率为97.88%。四是制定权限管理办法初稿,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向各区开放50个数据查询权限,组织开展“医视通”操作使用培训,解答各区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完成数字专区基础环境搭建,已划分资源,研究现有功能下放,实现数据与服务的初步整合,开展了智能监管、宏观决策部分功能模块区级维度功能开发,支持各区对医保数据的个性化需求。五是分别对滨海新区、武清、蓟州等实际受理城乡居民经办业务的医保局进行角色授权。截至目前,由各区医保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辖区城乡医保中心进行角色授权,最多授权22个业务角色。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够深入”,进行了以下整改。分别召开协议银行、全市医药机构设立医保便民服务站专项动员部署会;持续扩展进银行、进校园、进机构便民服务站点位,截至目前在天津银行、中信银行等6家银行85个网点设立首批医保便民服务站;在市内6区和环城4区的10家长护险分中心设立医保便民服务站;为全市三级医院逐步配发医保自助机;分别为河北区第一、第二医院医保服务站、河北电力公司、10家长护险分中心和2所高校的医保服务站各配发1台自助一体机;通过医保中心公众号、视频直播、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大“津医保app”宣传力度。

  3.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坚持人民至上,增强制度吸引力,传播医保“好声音”,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提升12393医保服务热线质效,完善具有天津特色的四级经办服务体系,畅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1)针对“宣讲医保政策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群众咨询高频问题集中解读》第四、五期,以及《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提纲》,编发《2024年度天津市医保知识问答手册》,为“面对面”宣讲服务提供基础素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进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区医保部门围绕居民医保参保补缴、医保码使用、打击欺诈骗保等,积极进社区、赶大集、走园区,受到群众欢迎。二是组织局属新媒体矩阵集中转载中国政府网权威推送《网民反映有医院对患者住院天数、治疗费用设上限?国家医保局回应》,对“15天出院”进行解读。针对其他参保群众关心关切问题,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累计制作、推送“一图读懂”25篇,“医保码”使用、全民参保视频8部,开展医保政策网络直播宣讲14次。三是将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4个服务入口,以及各区医保分中心地址挂接到“天津医保”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办事,享受优质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3.1万人。四是“津医保”app新上线参保登记类、处方找药类多场景服务业务,进一步为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查询医保信息提供便利。在津医保显著位置增加宣传版块,链接局官网权威官方信息,发挥宣传阵地功能。津医保注册人数已达930万,入驻机构505家,基本实现二、三级公立机构全覆盖。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针对参保群众常见的医保方面认识误区缺乏集中梳理和解读”,进行了以下整改。梳理常见的参保群众医保方面错误认知5个,并组织制作宣传长图,通过新媒体矩阵集中推送。

  (2)针对“落实惠民政策效果打折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持续推进糖尿病门特按人头总额付费,落实健康主管责任制医疗机构签约管理。推动健康主管机构优化签约流程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协同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医保支持我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进行了以下整改。出台关于完善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按人头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持续指导各区加快推进实施紧密型医联体家医签约按人头总额付费工作,逐步扩大按人头付费实施范围,截至目前,已有7个区启动实际付费。

  (3)针对“经办服务质效不够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调研走访,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下发《医保中心关于建立清单落地监测领导责任制》,针对垫付医疗费报销等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八类事项,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培训、抽审检查、流程优化、基层指导等工作。二是提升加强12393医保热线与业务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建立经办智能知识库,进一步规范电话咨询解答标准;建立12393医保热线与分中心咨询电话转接与工单互传通道,实现热线与分中心服务衔接。同时,开通12393服务热线个人信息查办功能,扩展服务渠道。三是按照2023年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方案要求,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对接,对扣分项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关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评价的情况分析报告》,拟定落实2023年度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评价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形成整改台账。召开2024年度经办服务工作专项会议,部署2024年群众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同时提出严格落实《天津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流程》等经办文件的要求,加强经办服务事项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流程标准化,材料收取规范化。四是严格落实国家清单,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天津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规范和流程(2024版)》,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垫付零星报销的经办效能还不够高”,进行了以下整改。建设完成医疗费用票据OCR文字识别系统,可通过扫描医疗票据以及报销明细,文字识别提高信息录入速度,提升录入内容的准确性,缩短垫付医疗费用审核时间。相关OCR配套文字扫描设备发放至各区医保分中心和城乡医保服务中心。

  4.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问题。

  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维护发展与安全,特别是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创新完善基金监管机制,狠抓数据安全,严防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树牢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1)针对“基金安全存在隐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上线“互联网”医疗费用智能审核规则;加强处方流转费用监测和重点审核,重点关注线下处方流转费用增长突出的医药机构,结合数据开展实地核查;结合《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费用审核细则(试行》,发布事前调阅、电子病历等相关业务接口,4月15日上线。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立项,完成多轮业务研讨,明确建设内容,正在组织设计公司进行材料编写,计划近期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写工作。三是增加互联网医院移动支付标识,便于监管追溯,国家版电子处方平台已于4月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各机构已上传电子处方20万张。四是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费用审核细则(试行)>通知》,提高互联网诊疗医保支付审核规范化水平。五是深入推进“量价挂钩”医保购买机制,将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线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支付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六是印发《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2024协议年度第一轮专项协议检查的通知》,对本市全部互联网医院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七是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业务财务对账流程,明确业务财务对账方式及对账时间,各相关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目前已完成一至七月份业财对账工作,并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对标国家统一要求,研究我市医保信息平台业财一体化系统建设方案。召开银行医银平台建设推动会,推进与银行对账数据线上传输,为推动业财数据规范化奠定基础。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退回医保基金业务还未全部纳入系统管理”,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业财数据一体化要求,梳理手工方式收款的退回医保基金相关业务,提出退回医保基金系统需求,并持续推进系统开发进度,目前该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确保基金追回业务全流程可追溯可查询。

  (2)针对“数据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成天津医保信息平台监控中心,有序开展试运行,通过接入方卫微米监控、阿里DPS、腾讯蓝鲸、360安全大脑、绿盟安全运维平台等监测系统,实现对医保信息平台基础环境、系统运行、安全防护、日常业务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了医保信息平台发现问题、定位问题、排查问题能力。二是异地灾备中心硬件建设及软件部署已经完成,数据备份工作开始启动,正在推进全量数据备份并开展恢复验证。三是以21天为周期常态化开展系统漏洞扫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制定网络攻防演练方案,并组织攻防演练;启动数据分级分类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初步完成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制定。四是谋划医保信息中心架构和工作职责,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进行初步沟通,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五是按时进行数据库和软件备份,加强防火墙安全防御监测,实时升级服务器和终端的杀毒软件。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并加强防火墙的互联网端口映射管理。持续坚持定期安全漏扫机制,加强人防技防,与软件开发商协同加强内部开发流程管控,做到常态化防范数据库网络安全问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信息化建设方面应急预案建设专业化水平不够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依据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系统数据安全事件监测与应急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网络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等文件,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流程。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仍有差距”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市医保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守初心使命,忠实履行职责,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坚持严的基调不够有力”问题。

  局党组深入学习二十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挥身边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的常态化监管。

      (1)针对“对政治生态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措施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党组专题分析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持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久战。结合高远祖违纪违法问题,印发警示教育通报,组织医保中心、结算中心、监督所围绕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深入剖析,在全体干部范围内开展交流研讨。结算中心、监督所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并扎实推进落实。二是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中心、监督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剖析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三是编制肃清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方案,指导结算中心、监督所制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四是2月7日组织召开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问题;5月11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警示谈话,再次重申纪律要求、摒弃侥幸心理。五是市医保中心下发《关于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中心系统党内组织生活质效。录制《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规范的解读》的培训视频,下发通知组织学习。六是3月底,市医保中心各党支部组织召开“肃清邱晓禹、曲维斌、高远祖”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还不够深入”,进行了以下整改。局党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年初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结合局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坚持“以案四说”,破立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净化局系统政治生态。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廉洁文化建设还有短板”,进行了以下整改。用好《医保清风》等廉洁文化宣传平台,2024年累计印发《医保清风》6期,广泛发动局系统和各区医保局、医疗机构积极参加“京津冀”廉洁文化作品展,不断浓厚廉洁文化氛围。持续加强家风建设,组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局系统2户家庭被评为天津市“最美家庭”。开展弘扬清廉家风、家庭助廉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签订承诺书,并致信干部家属,合力培养干部廉洁道德操守。

  (2)针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党组研究编制《市医保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医保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加强“一把手”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纳入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二是制定《市医保局系统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工作方案》,1月19日,召开局系统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报告会,分管局领导逐一点评,鼓劲打气、提出建议,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按照程序要求对2名严重违纪和犯罪的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指导医保中心对某干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四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局领导,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对持续肃清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恶劣影响提出工作要求。五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会前,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守住廉洁从政的纪律红线,担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出要求。

  (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报告,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平台向市纪委进行报送。二是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会前,班子成员按要求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四是4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机构编制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检视问题,全面认领责任,同时就落实一岗双责、系统内反面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年初以来先后6次列席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会议,加强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末位表态等情况的监督,持续做好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新提拔和晋升职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聚焦”问题。

  驻委纪检组坚守派驻监督职责定位,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全面检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努力推进医保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针对“政治监督有弱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现场监督人工关节集采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推动接续采购中标价格平均降低6%,接续集采的采购周期由2年延长至3年,以有力监督推动稳定集采成果、群众长期受益的目标。二是组内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关于DRG/DIP付费管理方式工作汇报,前往市医保中心监督调研DRG/DIP付费管理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医保支付方式进展情况。三是围绕依法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开展专题督导,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做好依法行政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降低药耗负担、优化经办服务等医保热点问题还不够有力”,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天津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工作会议精神,将京津冀协同发展列入组内督办事项,进一步厘清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卫健、医保、红会的内容,结合三家单位2024年工作要点,列出协同发展的事项清单,研究推动举措。二是组内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专题汇报,参加市领导主持召开的研究医保卫健协同发展、分级诊疗与基层医疗水平提升专题会议,针对有关问题形成待落实事项清单,督促市医保局落实相关举措。

  (2)针对“日常监督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在党组会上系统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条例》内容强调党的问责工作原则、领导责任区分、予以问责情形、问责调查程序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7条。二是组织召开组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支部同志交流研讨深入学习《条例》重点内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着力推动解决监督思路有限、方法不多、创新不够等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前往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监督所、市医保结算中心等单位开展DRG/DIP付费管理方式、欺诈骗保问题、党风廉政会议、专题民生生活会等20余次,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关于“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机制,持续深挖被“围猎”“腐蚀”风险较高的环节,结合身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总结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有针对性进一步性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1)针对“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在局官网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今年以来每月均安排局法治人才库成员列席市医保监督所案件合法性审核公开日。局法制机构直接参与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二是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工作实际制作《规范执法监督卡》,要求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时出示《规范执法监督卡》公示监督事项范围和监督电话,并结合实际调整相关制度,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将原《回访制度》调整为《规范执法监督电话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要求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四是修订印发《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处理经办意见>的通知》,并对全市医保分中心开展专项培训3次,参训业务骨干130余人次,指导医保分中心进一步做好协议处理工作,确保协议处理程序依法合规,条款引用恰当准确,处理标准严格统一。五是修订印发《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处理经办意见>的通知》,对协议处理联审工作机制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确保充分发挥联审机制的业务指导和严格把关作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更新不够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规范执法程序。

  (2)针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结合市委巡视反馈发现问题和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隐患,进一步更新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二是对领导干部配偶、直系血亲在本市医保相关领域就职、从业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公平公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三是下发通知,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重点岗位责任人共同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告知书》提出要求。四是结合市委巡视反馈发现问题和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隐患,指导结算中心进一步更新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重点对调整支付、实地复核涉及3个科室审核结算、线索管理岗6种高风险岗位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进行细化研判,现已完成风险点修订。五是通过现场实地调研、跟进开发进度、系统功能测试等方式推进调整支付网上申报受理系统,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开展试运行工作。2024年2月,调整支付线上申报受理系统功能已基本贯通,5月19日系统功能上线全市试运行,并召开调整支付经办业务培训会,对调整支付网上申报受理系统功能上线试运行工作进行部署。六是指导药采中心建立完善《离职保密承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动重点领域、发案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2024年3月,召开市医保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风险事项风险管控还不够强”,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算中心进一步更新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重点对调整支付、实地复核涉及3个科室审核结算、线索管理岗6种高风险岗位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进行细化研判,现已完成风险点修订。二是2024年2月召开审核合议管理业务讨论会,研究审核合议制度规范,确定基本流程,提出业务需求,并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审核合议工作方案(试行)》。

  (3)针对“对第三方服务缺乏管控”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成立内部审计工作组对市医保中心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全过程强化审计质量,进一步督促局属单位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以内部审计促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2024年市医保中心不再引入第三方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协议管理部门统筹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制定《2024协议年度协议检查工作方案》及《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2024协议年度第一轮专项协议检查的通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审计工作和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局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印发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相关工作。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落实局“六必须”“十严禁”要求,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着力选拔长期奋战在艰苦岗位,关键时刻能扛重活、敢打硬仗、业绩突出的干部,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

  (1)针对“抓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今年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新提拔和晋升职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鼓励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年初以来先后6次列席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会议,持续做好日常监督。二是截止目前,未收到不担当、不作为有关问题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整治仍需加大力度”,进行了以下整改。在全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在节日前分别下发工作提示,对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提出要求,编发廉政提醒短信,督促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弦。

  (2)针对“内控检查流于形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市区两级经办机构的内控检查,2023年下半年对相关分中心和机关处室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共发现9大类问题,相关部门针对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印发《市医保中心2024年内部审计(内控)工作计划》《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控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经过现场抽签,医保中心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完成对相关分中心、机关处室内控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的检查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果,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市区两级经办机构的内审检查力度不够大”,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内审培训力度,将内审培训列入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并于4月12日召开医保中心全系统内部审计(内控)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心系统内部审计(内控)管理水平。针对2023年内审检查发现的问题,印发《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内部审计整改情况抽查检查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经过现场抽签,市医保中心组成检查组对相关分中心、机关处室开展了内部审计整改情况抽查检查,抓好问题整改情况的落实,切实发挥内审检查实效。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转办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了解,针对发现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纪检工作建议书。二是按照廉政风险防控五项制度安排,编制《关于开展廉政档案更新和背景调查回避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完成背景调查回避登记备案和廉政档案更新工作。三是印发《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实现检查全覆盖,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还不够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编制《市医保局系统肃清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工作出现纰漏的结算中心下发纪检工作建议书,提出4条工作建议,结算中心党支部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局党组自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推进各项工作中作表率、当头雁,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1)针对“加强领导能力提升有弱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研究制定《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重点》,对全年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进行安排。二是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年度调研成果交流会,中心组成员分别进行汇报,推动成果转化。三是对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报告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围绕查找的21个问题,组织制定28条措施,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办,全力推动问题解决。截至目前,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需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在按人头总额付费促进健康管理、健全集采机制、优化医保服务热线服务、推进医保数据共享、加强基金监管等方面做好成果转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局属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上率下加强思想武装、改进理论学习方式方法的督导推动力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派人分别列席局属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指导。二是2月下旬举办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吸收局属各单位中心组成员和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加,采取读书自学、现场研学、辅导授课、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抓实调查研究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化调查研究机制建设,推动提质增效,将2023年度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调研报告汇编成册,并发放至各位局领导和各处室、各单位。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共计21项问题,制定28项措施,全力推进调研成果转化,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正持续推进。同时,组织全系统处级以上班子成员积极申报2024年度调研选题,确保每年至少牵头完成1项调研课题,共计收集28个,集中建立台账,明确进度安排,及时督促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从调研中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加强课题委托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2024年度征集11个拟委托课题,经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予以立项,并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课题承担单位,稳步推进研究工作。二是将我局纳入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科研联系点,持续加强沟通对接,深化合作交流。

  (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系统内出现的邱晓禹、曲维斌、高远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内容深刻剖析反思。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局属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审核监督还不够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局党组成立4个督导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4个局属单位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全程督导,确保会议效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局党组聚焦政治立局、政治立身,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把政治首关,坚持“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的理念,对那些政治过硬、工作扎实、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大胆及时使用。

      (1)针对“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分层次对系统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推进干部选育管用各项工作。坚持备用结合,择优使用原则,加大优秀年轻干部调研推荐力度,动态调整处科级两个层次入库人员,将更多优秀年轻干部纳入组织视野,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梯次配置齐全的干部储备库。二是结合2023年度考核,对局属单位班子运行、班子成员履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谈话调研,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指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三是提拔1名40岁左右正处级领导干部和1名40岁副处级领导干部,交流使用1名40岁副处级领导干部。制定《关于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的工作方案》,定期选派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接收军转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在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上思想还不够解放,提拔调整力度不够大”,进行了以下整改。截至目前,晋升2名二级巡视员和33名一至四级调研员。提拔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使用2名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3名处级干部。指导局属单位提拔5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晋升103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人才队伍专业化结构不均衡,专业人才、业务骨干短缺问题还比较突出”,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年轻干部调研,及时调整年轻干部人才库。二是通过公开招录、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方式引进人才,逐步改善专业人才不均衡情况。2023年、2024年录用公务员47名,2023年、2024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5名,引进医学、法律、信息化、统计等方面人才,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针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两级班子成员学习《全市组织工作典型问题案例汇编》,下发政策理论学习提示。二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注重日常了解、以事察人,全面考察干部,同时向局属单位下发《全市组织工作典型问题案例汇编》,督促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三是结合年度考核,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每位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主要特点和不足,把功夫下在平时,全面考察干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进干部队伍结构优化不力,干部能力素质与医保事业需求还不适应”,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2023年度考核和谈话调研情况,分别对4个局属单位班子运行、班子成员履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指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二是举办局党员教育骨干及优秀年轻党员重点培训班,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党员教育工作人员、优秀年轻党员30人参加培训,接受党性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弘扬西柏坡精神,走好新时代赶考路。举办2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局系统60名年轻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年轻干部政治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举办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培训班,局属单位及各区医保局60余人参加,飞行检查工作方法和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托“医保大讲堂”采用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参加,进一步提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制定《关于选派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的工作方案》,定期选派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接收军转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三是制定《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和提升专业化履职能力。

  (3)针对“基层导向树得不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大力提拔晋升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晋升条件的干部。提拔和进一步使用5名处级领导干部,晋升1名二级巡视员和30名一至四级调研员。二是稳步开展干部上下交流和横向交流,把干部交流与优化班子结构、加强干部锻炼培养、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建优配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交流轮岗处级干部3名,交流提拔处级干部2名。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重实干、重实绩、重一线的用人导向不够鲜明”,进行了以下整改。树立重实干实绩、重基层一线的用人导向,统筹推进局系统各层次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充分发挥职级晋升激励作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晋升3批次35名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干部,指导局属单位晋升103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形成常态化职级晋升机制。

  3.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有不足”问题。

  聚焦主责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更好激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实时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全面掌握局系统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市医保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市医保局机关党委工作要点》。以建设“四强”党支部为抓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医保局“四强”党支部创建措施》。开展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完成局系统《关于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的情况报告》,并向局党组汇报。二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有关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日常党建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突出实绩实效,客观评定考核结果,日常党建考核、现场民主评议成绩各占50%,综合提出等次评定意见,并向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反馈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民主评议结果。三是力行立改,立刻纠正医保中心党委在主题教育安排中的不规范表述。并迅速组织开展局系统主题教育督导检查。制定《市医保局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还不够全面系统深入”,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列入党支部学习导引,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学习领会党内条例要求。二是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列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三是将党内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法规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四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计划、成立工作专班,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六项纪律”开展研讨交流。五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参观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有短板”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制定《市医保局2024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局系统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员教育骨干和优秀年轻党员重点培训班、局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基层党建业务能力提升网络专题培训班,按计划开展各类培训。二是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党章学习日制度,严密组织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经常性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六项纪律”分专题开展研讨交流,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四是严格落实《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监督所及时完成3名派遣制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编入党小组,按时缴纳党费,参加支部各项组织生活。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制定《市医保局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互促,党建引领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有待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列入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工作要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对党员教育有方、管理有效、监督有力”作为“四强”党支部建设重要标准,进一步细化建设措施。开展市医保局系统“四强”党支部评定的工作,4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市医保局“四强”党支部,其中,2个党支部被市级机关工委评定为市级机关“四强”党支部,进一步凝聚了激励担当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3)针对“党内统计存在数据不实现象”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监督所、市药采中心有关党内统计负责同志参加全市党内统计工作培训,对2023年党内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与工委负责党内统计工作的部门加强联系,指导各统计单位认真完成2023年党内统计工作,逐条逐项审核基层信息,确保数据准确。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数据维护更新不够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实时做好全国(在线)党员信息系统、离线党员信息系统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实时掌握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情况。

  (四)关于“巡视整改责任压的不实”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市委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对照“四个融入”标准,以刀刃向内、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态度,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1)针对“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还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编制完成并批复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对全局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三公”经费等预算较上年均压减10%,压减值班加班餐费标准。二是已选定市医保中心“12393天津热线”和“热线中心(能力建设中心)”两个项目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于1月10日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清单,查阅了项目立项依据、招标文件、财务制度等资料,5月份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完成评价工作。三是每周组织热线人员进行医保新政策、高频咨询问题及政策疑难点的专项培训。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加强新员工技能培训。自2023年9月至今,开展专项培训150余次,参训人员2600余人次。从共建共享知识库、落实首问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等方面,与12345政务热线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自2023年9月至今,互联互通共计5万余次,全力保障服务承接顺畅。四是药采中心完成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并定期梳理预算执行情况,严防出现超预算采购问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预算绩效管理能力有待提升”,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2)针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廉政风险防控五项制度安排,编制《关于开展廉政档案更新和背景调查回避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完成背景调查回避登记备案和廉政档案更新工作。二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结合市委巡视反馈发现问题和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隐患,进一步更新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现已完成汇总。三是下发通知,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重点岗位责任人共同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告知书》提出要求。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局属各单位管党治党还有‘水流不到头’的现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进行了以下整改。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同时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通过红脸出汗、互相触动,督促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努力形成压力传导畅通、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关于向主要负责同志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党组研究编制《市医保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医保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加强“一把手”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纳入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二是制定《市医保局系统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工作方案》,召开局系统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报告会,分管局领导逐一点评,鼓劲打气、提出建议,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加大干部平时考核力度,深化对处科级领导干部日常了解,为考准考实干部提供依据,不断提高知事识人的精准性。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加强向驻委纪检组请示汇报,按照程序要求做好严重违纪和犯罪干部的处理、指导医保中心对1名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干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四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局领导,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对持续肃清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恶劣影响提出工作要求。同时,班子成员按要求分别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五是 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新提拔和晋升职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年初以来先后6次列席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会议,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决策事项、决策程序、末位表态等情况的监督,持续做好日常监督。六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会前,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报告,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平台向市纪委进行报送。二是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会前,班子成员按要求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四是4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班子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系统内反面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就述责述廉报告问题进行说明。

  3.关于“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结合市委巡视反馈发现问题和邱晓禹、高远祖、曲维斌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隐患,进一步更新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措施。二是对领导干部配偶、直系血亲在本市医保相关领域就职、从业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三是下发通知,对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重点岗位责任人共同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告知书》提出要求。四是2024年市医保中心不再引入第三方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协议管理部门统筹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制定《2024协议年度协议检查工作方案》及《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2024协议年度第一轮专项协议检查的通知》。六是指导药采中心建立完善《离职保密承诺》。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优配强领导班子,交流轮岗处级干部3名。二是组织两级班子成员学习《全市组织工作典型问题案例汇编》,下发政策理论学习提示。三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注重日常了解、以事察人,全面考察干部,同时向局属单位下发《全市组织工作典型问题案例汇编》,督促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四是结合年度考核,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每位班子成员的表现情况、主要特点和不足,把功夫下在平时,全面考察干部。

  三、巡视移交的边巡边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视期间移交的边巡边改“对下级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缺乏指导监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立刻纠正医保中心党委在主题教育安排中的不规范表述。二是第一时间对标上级文件进行了整改,重新下发《市医保中心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三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学习及党支部集体学习的形式,加强党内法规政策学习,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四是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对标并严格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下发《主题教育工作提示》,指导各党支部坚持严实作风和问题导向,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检验标准,对照“十个是否”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有效得到解决,一项一项进行盘点梳理,逐条检视任务落实情况,填报《主题教育成效检验情况表》,全面自查评估工作成效。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督导检查不够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刻汲取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局系统主题教育督导检查,推动主题教育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四、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置办理情况

  巡视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均已办结。

  巡视移交的7件信访件,均已处置完成。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市医保局党组深刻认识到,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劲头,推进持续整改。

  (一)强化政治意识,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观大势、识大局、防风险、破难题的强大思想武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和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领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来诠释忠诚、诠释担当。

  (二)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九个以”要求,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持续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扎实推动局系统各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积极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系统谋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培养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三)强化整改韧劲,切实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注重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自查,跟踪执行落实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细化阶段性目标、举措,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注重从治本下手,着力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干部作风再锤炼、精气神再提振。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医保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把落实巡视整改与完善医保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结合起来,从战略高度巩固基本医保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不断回应参保群众对更高质量保障新期待。坚持改革创新,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药产品集采提速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保监管制度创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强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探索打造更多便民服务新场景。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完善具有天津特色的四级经办服务体系,畅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572211;电子邮箱:sybjjgdw@tj.gov.cn

   

  

  


原文链接:https://ylbz.tj.gov.cn/xwzx/gqybdt021/202409/t20240904_6717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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