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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医保“主动找人”医疗救助直达到家

时间:2024-09-24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为筑牢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防线,韶关市采取医疗救助“主动找人”,“一站式”解决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效能。

  建立医疗救助管理机制,打造救助对象“识别器”

  2023年12月,韶关市医保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数局等有关部门印发了《韶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根据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予以救助,细则实施以来,医保、民政、财政、卫健、乡村振兴、税务、残联等有关部门开展医疗救助对象信息比对25批次,顺利打通医保民政信息共享,精准识别救助对象8.5万人,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

  深化医疗救助数据管理,织牢医疗保障“防贫网”

  韶关市采取“3+3+N”工作法(即明确“三类对象”+强化“三重制度”+“N”各部门信息共享),严把进退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实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在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基础上,基本医保坚持公平普惠,大病保险实施倾斜保障,医疗救助分类兜底救助,通过定期交换业务数据,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同时,为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韶关医保还实行双向反馈,每月与乡村振兴部门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风险评估,重点关注稳定脱贫人口在就医后家庭经济状况,并将监测预警数据反馈给乡村振兴局,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通过数据监测筛查,韶关市主动为300多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取得了依申请医疗救助报销,救助金额220万余元。

  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搭建医疗救助“快速通道”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在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事项上,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医疗救助直达到家,实现好事办好。救助待遇“主动补”。韶关市对支出型困难家庭采取“主动追补”措施,对其在资格身份认定之日起前12个月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等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并在资格续存期间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医保经办“精心办”。在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和救助待遇“免申即享”的同时,韶关市深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跨地区、多待遇的“一站式”结算服务,自2019年以来,韶关市医疗救助112.2万人次,“一站式”结算费用达21.79亿元,切实减轻特殊人群垫资和跑腿负担,打通困难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496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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