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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事迹】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时间:2024-09-27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事创业精神,近期,我们将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是2019年1月州医保局成立时新设立的科室,整合了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的部分工作职能。设立以来,全科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医疗保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凝心聚力、向新而进,通过抓好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医保改革事项,持续促进改革服务能力提升。

  

  图为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集体合影

  向新而进,争当改革急先锋

  始终将“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打造活力科室”作为奋斗目标,以“三个全省率先”促进全州医疗保障工作发展。在全省率先启动DRG支付方式改革,完成6个医保年度的基金结算支付,全州定点医疗机构实现100%全覆盖,住院病种覆盖率达97.9%,DRG付费医保基金占全州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72%,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提前完成国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改革成效在全州进行推广,《以考核评价“硬指标”提振医疗机构发展“加速度”》《四年磨一剑,改革成效显—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多方共赢》被国家医保局收录、发表;在全省率先将中医病种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将“腰椎间盘突出症”等30个病种试行按疗效价值付费;在全省率先实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考核结果确定付费标准,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在三医联动中的杠杆作用,将全州19家精神卫生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五个收费档次,制定《红河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保考核标准》,有效保障精神类疾病患者的医疗需求和待遇权益。

  向难而上,争探发展新路径

  始终将“攻坚克难、善作善成,打造担当科室”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一州一策”治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乱象,2020年以来先后3次调整80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现全州范围内同类别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统一。推动“DRG付费”“打包付费”融合互补,制定《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工作指导意见》,实行打包付费下DRG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总额预算、DRG精细化管理、年度清算、合理分担”的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医疗机构增强成本意识,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探索新形势下DRG监管模式,结合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建设,通过“建立一个模型,实施四级管理,构建“五位一体”监管模式”措施,强化大数据下DRG的监管。

  向民而为,争做群众贴心人

  始终将“热情耐心、做细做实,打造服务科室”作为工作基准。全力推进“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实施培训宣传、处方流转、督导检查“三个全覆盖”,推进建成“双通道”定点药店25家,“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34家,处方流转4620单,居全省前列。将个旧市传染病医院列为全州传染病、精神病公立医疗机构“双通道”处方流转服务上门试点单位,推进解决患者“开药难”“多次跑”等问题。探索延伸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覆盖新渠道,将集采药品配备从公立医疗机构延伸到民营医疗机构、药店、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药品耗材集采城乡全覆盖、销售零加成、保障全方位。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全州160家定点零售药店设立集采药品专柜并以“零差价”方式销售集采药品,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实现就近购药、便宜购药。截至目前,全州共组织45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挂网采购,节约采购资金15.79亿元,减轻群众负担6.32亿元。

  


原文链接:https://ylbz.yn.gov.cn/index.php?c=show&id=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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