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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患者减负256.6亿元

时间:2024-10-0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践行医保改革精神,秉持稳中求进的原则,依托“三个走”与“三联盟”的战略框架,稳步推进药品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这一举措不仅充分发挥了医保的战略性购买优势,还有效促进了集采工作的提质、扩面与增效,为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带来了实质性的减轻。

  全区上下齐心协力,不仅全面承接并落实了国家集采的中选结果,还自主性地推进了多层次、广覆盖的省级(含省际)带量采购,并勇于创新,探索建立了区域联盟集采的新模式。自集采改革启动以来,新疆已累计组织了40批次的药品集采,涵盖1105种药品,以及43批次的医用耗材集采,涉及104种产品。其中,国家层面组织的药品集采达9批,覆盖374种药品,医用耗材集采4批,覆盖17种产品;而省级组织(含省际联盟)则更为广泛,药品集采31批,覆盖731种,医用耗材集采39批,覆盖87种。

  截至八月,新疆已顺利落地实施了32批次的集采药品,共计1083种,以及24批次的医用耗材集采,涉及50种产品,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十四五”规划中的既定目标。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累计为患者节省了高达256.6亿元的医药费用,彰显了集采工作的巨大成效。

  在推进集采工作的过程中,新疆医疗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需求、临床必需以及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他们一方面积极推动集采新品类产品的落地见效,新执行了8批178种药品和6批22种医用耗材的集采,涵盖了国家第九批药品集采、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等关键领域;另一方面,他们注重采购期满的接续工作,通过参与省际联盟集采到期接续等方式,确保了临床用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此外,新疆还积极实施药品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集采工作。各地医保部门已有序开展了第三批至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的结余留用资金测算拨付工作,并向医疗机构发放了8432.83万元的结余留用资金,有效促进了医院的高质量发展。

  下半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深化集采改革工作,持续提升医药集中采购的力度和效率。不断优化完善集中采购机制,推动药品耗材采购的公开透明化;同时还将积极牵头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放大集采改革的规模效应和降价效应,进一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原文链接:http://ylbzj.xinjiang.gov.cn/ylbzj/ybdt/202409/29d316e9b3684dd2b1d0251899b254f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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