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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医保“四个聚焦”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时间:2024-10-14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汕尾市医保局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聚焦公平适度、提质赋能、便捷可及、严密有力,落实落细医保惠民政策,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水平,为海陆丰革命老区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作出医保贡献。

  聚焦公平适度,完善多层保障体系

  推动基本医保扩面征缴,全市参加基本医保261.32万人(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下同),占全市常住人口269.13万人的97.10%,基本医保基本覆盖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定期开展监测和研判分析,下好风险防范化解“先手棋”,全市医保基金运行保持安全稳定,为保障参保群众医保需求提供先决条件。完善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明确特殊人群医疗救助不设年度限额,其他对象年度限额提高到15万元、救助比例80%。完善政策待遇保障政策,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提高至1729元/年、增长4.98%,提高精神病类、残疾儿童康复类患者住院结算标准,落实医保药品单独支付政策,优化个人医保乙类药品费用先行支付比例,推进港澳台居民、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的效能和水平。

  聚焦提质赋能,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一是深化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汕尾市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为8668.98元,较去年同期(9494.71元)下降825.73元,降幅8.70%。二是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有效减轻医药企业经营压力。三是深化价格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推出“医药价格公开信息”和“种植牙信息公示”小程序,率先上线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药价查询功能,促进医药行业价格更加公开透明、群众就医购药更加便捷实惠。四是深化医药服务管理改革,持续开展创建全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集中服务月活动和人群认定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特定门诊资格认定率、就医率、待遇享受率不断提高,总报销2427万元、同比增长55.3%。五是深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革,推广应用医保码和移动支付,102家定点医疗机构、474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支持医保码使用,结算使用率38.93%;106家定点零售药店上线“粤医保”支付宝端在线购药功能。

  聚焦便捷可及,经办服务贴近群众需求

  优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全面落实省级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操作规范,实现全市同标准办理;取消市内生育保险备案登记手续,实现参保人市内就医费用免备案直接结算。优化“互联网+”医保服务,37项市级清单事项全部上线政务服务平台,“粤医保”主要公服平台服务功能53项,“粤省事”“善美村居”“善美码”服务功能应上尽上,“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上线功能28项、全省最多。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市内8家定点医疗机构与376家定点零售药店率先实现省内跨市个账直接结算,推进异地门诊、临时异地住院人员免备案,提高参保人异地就医便捷度。汕尾市作为就医地,省内跨市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98.3%、同比上升9.99%。汕尾参保人在省内跨市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96.68%、同比上升10.74%,减少参保人垫资68479万元;在跨省异地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93.56%、同比上升32.22%,减少垫资1134.9万元。

  聚焦严密有力,强化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完善监管机制,制定出台智能审核监管工作试行办法、监管检查工作规程、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等一系列制度,构建更加严密有力的监管体制。加大政策宣传,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制宣传海报、折页等近5万份,曝光典型案例57宗,“线下”“线上”齐发力,深入解读基金使用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医保法治意识,营造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氛围。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对历年来检查发现但尚未处理完毕的问题进行处理,推动存量问题清零。全市追回医保基金1005.82万元,行政处罚2057.74万元,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5家,进一步把好全市医保基金安全使用关口,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原文链接: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4506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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