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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局出台十项措施支持东丰县梅花鹿及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0-19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林省药监局出台十项措施支持东丰县梅花鹿及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支持东丰县梅花鹿及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等十项举措,助力东丰县“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壮大。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东丰县委县政府打造以“创投园”为主体的“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建成吉林省内集梅花鹿养殖、研发、生产、检测、仓储、交易、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在产业园区规划设计、功能布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帮扶指导,帮助提升产业园区的配套能力、承载能力和转化能力;根据东丰县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改变药品生产地址、企业名称的变更申请事项,在完成场地变更研究、必要的验证及产品共线风险评估后,依程序加快办理,提高药品文号转移及产业化成效;支持东丰县开展梅花鹿茸等道地药材质量评价研究工作,加强药用物质基础、药品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鼓励并支持梅花鹿系列地方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研究,推动以梅花鹿其他药用部位为基础的新药开发与应用。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聚焦东丰县梅花鹿产品和资源,打造男士滋补健康品类产业集群,对相关生产许可、认证检查等许可申请事项纳入绿色通道,按程序加快办理,促进项目落地达产;鼓励并支持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产业规模;支持含梅花鹿产品“吉致吉品”品牌建设,带动全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重大创新药物、化妆品开发与产业化;对创新产品和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实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协调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加快推进创新产品上市;支持东丰县梅花鹿产品研发中心建设,促进梅花鹿药品、化妆品产品开发。

  《若干措施》明确吉林省药监局将会同东丰县人民政府成立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小组,在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引进、人才培养、产业升级、平台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监管协同,加大对东丰县药品、化妆品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东丰县梅花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鼓励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证,为产业发展提供质量安全保障;支持在东丰县设立“梅花鹿+医药健康”服务指导站,指导组建技术审评咨询队伍,为入驻东丰县药品、化妆品项目和企业给予项目审批、人才支撑、行业信息、政策导向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入驻企业在产品注册申报、生产许可等方面提供政策解读、技术咨询、专业培训等支持和服务,全力支持东丰县梅花鹿及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叶阳欢)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xwlm/sndt/202410/t20241015_8986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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