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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飞行检查

时间:2024-11-01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联合各县、区局对辖区内三级、四级监管级别的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检查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要求,重点关注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的修订完善、人员与培训、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经营未经注册、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等问题。经过认真全面检查,检查组发现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能够较好地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管理较为规范。个别企业存在医疗器械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等行为。

  对于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不完整的单位,检查组责令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详细记录医疗器械的购进、维护销售等情况,确保医疗器械的可追溯性。对于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此次飞行检查,共检查三级监管企业20家,四级监管企业6家,排查风险点9个,责令整改 26家,约谈企业1家,移交涉嫌违法线索8条。下一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科学合理评定监管级别,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时效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55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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