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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附缴费流程)

时间:2024-11-02 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推进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小编帮助大家陆续整理了各地的攻略。这一篇,请大家看看上海市的办理流程。

  什么是共济缴费?

  “共济缴费”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与配偶、父母或子女组建家庭共济关系网,为家庭共济成员选择的共济方式包含“共济缴费”的,可使用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确定家庭共济成员有意愿参加居民医保后,医保部门按规定自动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划扣年度参保费,无需组建人主动发起缴费动作。

  使用职工医保账户资金实现共济缴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组建人须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有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余额不少于为共济成员缴纳城乡居保所需金额),且账户可正常使用。

  2.成员为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有意愿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组建人为家庭共济成员选择的共济方式包含共济缴费。

  实现共济缴费具体需要怎么操作?

  第一步:组建家庭共济关系网

  在“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进入家庭共济业务应用服务进行办理。提供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组网入口,市民可根据自己的证件类型选择相应的组网入口。

  

  1.选择“组建家庭共济网(身份证)”/“组建家庭共济网(其他证件)”,进入后需进行人脸识别,阅读相关服务指南,选择“立即办理”,等待系统校验符合家庭共济网组建人资格后方可进入服务。

  

  2.填写共济成员信息

  身份证用户可授权“随申办”获取家庭图谱信息,家庭图谱内的成员信息可免于填写,直接勾选;不在家庭图谱内的成员信息需手动填写完整。使用其他证件的组建人需手工填写完整的共济成员信息。共济成员的证件类型也同时支持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类型。

  

  

  3.签署组建家庭共济网承诺书

  每添加一位共济关系成员,组建人需签署一份组建家庭共济网承诺书,对家庭共济关系的真实性负责。承诺书签署后,家庭共济关系即建立完成。

  

  第二步:选择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

  家庭共济网组建完成后,直接跳转进入“选择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页面,也可退出后从主页进入该项服务。可为每一位共济成员选择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两种共济方式可单选或复选。选择“共济缴费”后,点击底部“确认选择”即可。

  

  如何确定是否“共济缴费”成功?

  共济缴费扣款成功后,家庭共济网人员可通过随申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共济缴费结果。扣款成功的10个工作日后,家庭共济网人员可通过上海税务官方网站电子税务局、随申办在线下载缴费证明,或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缴费证明。

  当年“共济缴费”成功后,次年希望继续“共济缴费”参保的,如何操作?

  第一步

  需要确定参保意愿,中小学生及婴幼儿每年由在读学校统一确认参保意愿;本市就读的大学生,每年由所在院校统一确认参保意愿;非学校的在册在籍人员需到邻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确定参保意愿。

  第二步

  自动实现“共济缴费”,在确认年度参保意愿后,医保部门将规定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进行划扣,无需参保人发起缴费动作,但要确保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大于年度参保缴费额。个人可通过随申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共济缴费结果。

  手机APP应用不熟练,如何实现“共济缴费”?非持身份证件的人员,如何实现“共济缴费”?

  申请人可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线下申请组建家庭共济网,完成共济方式选择。在确认年度参保意愿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实现“共济缴费”。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ybdjqzpb@nhsa.gov.cn。


原文链接:http://btybj.xjbt.gov.cn/c/2024-10-29/8365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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