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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四美”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成效初显

时间:2024-11-15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近年来,针对美容、美发、美甲、美睫机构(含混合型机构)的化妆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备受社会关注。为有效破解“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难题,从今年初开始,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创新开展了“四美”机构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从“小切口”入手,抓好化妆品质量“大安全”。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印发《关于加强“四美”机构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活动自4月起,历时半年。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化妆品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是否经营变质、过期、未注册备案化妆品或者药品监管部门公告的不合格化妆品等10项。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严查重处违法行为。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活动,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各县区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检查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活动期间,共检查“四美”机构1295家,责令整改132家,立案查处14起。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学法守法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在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着力做好政策法规宣贯培训相关工作。全市各县、乡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不定期、不拘形式地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微课堂”培训,切实提升化妆品经营者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举办化妆品业务培训“微课堂”220余场,累计培训经营者1500余人。

  下一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药监局工作要求,结合化妆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着力抓好“四美”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77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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