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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建立“药品监管+纪检监督”行纪衔接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时间:2024-11-22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淮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淮北市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推进药品监管与纪检监督进一步融合,筑牢药品安全防护网。

  《制度》共十二条,对适用对象、移送线索范围、移送程序、移送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建立5项制度机制。一是行纪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和药械化科室、办案机构等人员组成,定期互通情况,分析研究全市药品领域行纪衔接工作形势和有关重要问题;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药品监管领域的执法信息、重大案件线索和查办结果,并建立行纪衔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实现工作无缝对接;三是督导工作机制,局机关纪委对行纪衔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督促整改;四是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同配合,对问题轻微的,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的,及时移交处理;五是联动检查机制,局机关纪委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参与药品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

  《制度》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对行政执法的助力作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规范行使。截至目前,已移送线索2条。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590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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