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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实施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

时间:2024-11-23 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2024年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医疗保障智能咨询服务平台接到热线电话咨询,通辽市某单位职工张女士反映,她在通辽市人民医院生育完二胎几天后,银行卡中收入了19000余元,备注为生育津贴,一胎时生育津贴发放是由她单位发放给她,这次怎么直接发放给她了,发放方式怎么发生了变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解释:“自2024年5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女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并及时更新个人医保绑定的银行账户,生育后直接将生育津贴发放给个人,在其他统筹区生育或未及时更新个人医保绑定的银行账户的女职工,通过线上或线下等业务办理渠道申领生育津贴也是直接发放给个人,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通辽市医保局在2024年初就为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下功夫,利用“入企业”“政府开发日”等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以企业医保经办人员为抓手积极宣传,让参保群众及时更新个人医保绑定的银行账户,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张女士表示,2020年生育第一胎时候,是他们单位医保经办人为她去办理生育津贴申领,单位经办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医保经办窗口后,半个多月才将生育津贴拨付单位,她还怕单位给她少发漏发去了一趟医保大厅,核对了一下数目。而这次她6月18号生的小孩,25号就收到生育津贴了,既简化了材料,又缩短了时限,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医保服务的便利性。

  通辽市某企业医保经办人员李先生说:“过去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我们单位经办人携带产妇出院诊断和单位银行卡信息等材料来窗口办理,几乎每个月我们都要跑窗口一次。现在不用了,生育津贴直接打进女职工的银行卡里,而且申领材料也变少了,我们也不再做中间人了,既缓解了我们的工作压力,又提高了我们单位女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通辽市医保局持续推进“生育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实现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和新生儿参保登记联办,并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大大方便了参保职工和企业,进一步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市医保经办窗口负责同志表示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女职工,体现了通辽市医保局“医保服务也是增值待遇”的理念,只有继续优化经办服务,才能既给参保女职工送来“津”喜,又能为参保群众带来更多惊喜。


原文链接:http://btybj.xjbt.gov.cn/c/2024-11-22/83684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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