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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组织《医疗保障基础信息业务分类与编码 第1部分:通用要求》研讨

时间:2024-11-23 来源:兵团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

  2024年11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医疗保障基础信息业务分类与编码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研讨,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出席并讲话。

  黄华波指出,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是医保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持续高效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业务通用标准是指导制定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总纲,对于巩固医保改革成果、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按照国家标准体例规范,突出信息业务标准的系统性、唯一性、稳定性、实用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等需求,结合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新趋势,抓紧修改完善《通用要求》草案,尽快按程序报送立项,将成熟工作实践升级为国家标准。

  国家医保局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相关同志,以及部分省市医保局专家代表和医疗机构代表参与研讨。


原文链接:http://btybj.xjbt.gov.cn/c/2024-11-21/83682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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