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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书

时间:2020-09-17 来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部署,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工作,提高行政审批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省药监局决定自2020年9月17日起,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书。

  此次启用的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及《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等4类,涉及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行政许可事项。

  电子证书由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生成,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向企业办事账户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可登录办事账户下载获取。证书的样式、记录内容与纸质证书一致,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使用规定与纸质证书相同。企业和社会公众可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线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