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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在运输、销售这种烟花了

时间:2021-02-22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对钢丝棉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

  会议指出,各地安委会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排查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违法违规行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落实县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查处打击到位。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

  会议强调,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要健全完善查处打击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冷光烟花生产企业公告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烟花爆竹“打非”网格化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