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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3-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田爱平代表

您的关于提升贫困牧业旗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将贫困旗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权利下放到旗级,由旗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引进所需医疗卫生人才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关注贫困旗县医疗卫生人才问题,近些年结合我区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

(一)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制定的“建立旗县级共公立医院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人员聘用绿色通道,对旗县级公立医院急需紧缺的医疗、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申请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方式进行聘用,结果公开。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各地区要进一步放宽政策的规定”,对旗县以下公立医院急需紧缺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从2019年6月开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7个盟市所属31个国家级贫困县共辖533个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之后又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赴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巴林左旗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苏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情况。2020年5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对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作出进一步优化,鼓励“县招乡用”,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5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通过直接考察方式,聘用到“县招乡用”专项岗位,聘用结果须向社会公开。同时适当放宽招聘中的年龄、学历等条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三)启动全科特设岗位医师计划招聘工作。2019年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边远艰苦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内卫计人发〔2019〕48号),部署开展我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该文件对特岗医师招聘工作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人员管理、激励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第一批已到岗88名,2020年招聘计划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二、区别对待贫困牧业旗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问题

近年来,自治区在加大贫困旗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明确提出包括职称评审、人才培养流动、激励保障等在内的一系列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中,提出实施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从完善职称评价导向、打破学历专业限制、缩短晋升年限、探索实现单独评审、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试点、注重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对旗县以及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明确了具体的倾斜政策,激发了广大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有力引导和推动了人才流向基层、留在基层。

(二)注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托“511人才培养工程”、“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等人才工程,在内蒙古医科大学举办贫困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班,培养了一大批基层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全科和专科人才。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拟计划依托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支持,举办公共卫生防控能力高级研修班,对部分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签发 人:常 青

承办 人:孙 健

联系电话:0471—6924898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07/17/3057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