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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3-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边晓亮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人才招聘长效机制方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改有关政策规定,目前,对于医院继续紧缺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经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空编后,可由医院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是在招聘范围和条件方面,对于因专业特殊或者本地生源较少等原因在自治区、盟市范围内未能成功招聘的专业人才,允许用人地区和单位,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区外高校进行专项招聘;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对于“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的艰苦边远地区旗县,结合当地实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并从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旗县、本盟市或周边旗县、盟市户籍(生源)进行招聘。2020年5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对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招聘时的学历、年龄条件作适当放宽,并对“县招乡用”方式招聘专业人员作出规定,鼓励“县招乡用”,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5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通过直接考察方式,聘用到“县招乡用”专项岗位,聘用结果须向社会公开。

三是在招聘方式方法方面,允许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有区别地确定通用能力测试成绩权重,加大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权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减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同时,规定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招聘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改进招聘方式方法,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旗县招聘中级职称以上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急需紧缺医技专业人才,单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

四是在激励保障措施方面,为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留住人才,并发挥好人才的重要作用,适当提高了旗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其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到不超过20%,中级岗位提高到不超过40%。同时,为基层事业单位单独设置3%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岗位,专门用于基层单位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评定职称人员的聘用。此外,在基层事业单位相应中、高级岗位职数已满的前提下,招聘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进行聘用,特设岗位不占单位常设岗位职数。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签发 人:常 青

承办 人:孙 健

联系电话:0471—6924898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07/17/3057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