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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3-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王学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口腔健康是全身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存质量的一面镜子。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其服务能力,让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口腔健康需求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目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十三五”期间,呼和浩特市和自治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均未“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建设纳入。

我委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立足自身职责职能,持续关注,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资源配置,将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院建设,在制定“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资源配置标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三级口腔医院标准的口腔专科医院。

感谢您对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一如既往的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签发 人:王占国

承办 人:张  颖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06/29/3044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