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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学习宣传活动

时间:2021-03-13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为全面深化“七五”普法工作,切实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丹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全系统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尽快掌握新法律规定,熟悉和使用新卫生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法制化水平,达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xxgk/wst_ywpd/wst_fzjs/202001/t20200102_3717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