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人物风采

我省20个县(市、区)被授予“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1-03-13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74号)和我省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各县、区主动申报、所在市级组织自评、省卫生计生委对26家申报单位督导评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评审结果,向国家推荐沈阳市沈河区等20个县(市、区)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经过公示、会议审议等环节,决定授予我省沈阳市(沈河区、大东区、铁西区)、大连市(西岗区、甘井子区、沙河口区)、鞍山市(台安县、铁东区)、抚顺市(望花区、抚顺县)、本溪市(明山区、溪湖区)、丹东市(东港市)、锦州市(黑山县、北镇市)、辽阳市(太子河区)朝阳市(龙城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大洼区)、绥中县等20个县(市、区)“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三年来,这些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全省较好的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为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了贡献。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xxgk/wst_ywpd/wst_jjjc_136006/201812/t20181213_3389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