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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推动无偿献血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3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各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国资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企业: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医疗服务秩序基本恢复,临床用血需求增加,受疫情影响,献血量较往年同期减少,部分地区出现血液供应紧张。为充分发挥机关干部、高校师生、企业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制度是保障血液安全供应、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高校学生等人群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据统计,机关干部、高校师生和企业职工等人群在我省无偿献血中贡献率超过20%,为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各地、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无偿献血工作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省级层面建立联络员机制,协调和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各地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和国资委要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该项工作。省直机关各单位、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企业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无偿献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共同做好无偿献血进机关、进高校和进企业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采血车进入。具体负责人员信息(附件)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各地血站要有专人主动与辖内相关单位联系,合理有序地安排好采血服务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示范作用 

    各地、各单位要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发放宣传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对无偿献血进行多渠道宣传和动员。要重点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广泛报道无偿献血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单位活动以及无偿献血典型事迹。相关材料可同时报送指定邮箱,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辽宁日报等媒体参与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无偿献血宣传面。机关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高校师生和企业职工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各行各业做出表率,吸引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 

    三、加强安全防范,提供优质献血服务 

    各地血站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制定采血计划,避免人员聚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献血者和医务人员的防护,落实对献血者流行病学史的问询和体温监测,加强采血场所的清洁消毒,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确保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和血液安全。要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开展预约献血,启用电子献血证,协助相关单位的组织动员工作,指导公益团体举办献血公益活动,积极落实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的血费减免政策。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将无偿献血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情况向本级政府报告,将为无偿献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优先向国家推荐表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协调和对接血站,对献血者加强人文关怀,适当安排休息。 

    附件: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员信息回执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jgg/202011/t20201116_4014383.html